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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風采

三個“幸運”——記1985屆研究生校友、彙仲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曹欣光

三個“幸運”

——記1985屆研究生校友、彙仲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曹欣光



曹欣光,1974 年就讀于北京外貿學院外貿英語專業,1978年初畢業後留校在師資班學習,1981年開始任教。1985 年獲得本校國際經濟法專業碩士學位。1992 年,參與創建以證券法律業務見長的海問律師事務所任合夥人,現為彙仲律所合夥人。


從師資班開始的法律生涯


曹欣光,是1974年北京外貿學院複校後正式招收的第二屆工農兵學員,其中從部隊來的100人,占到了英語專業的一半,曹欣光就在其中。1978 年初,曹欣光大學畢業後與15位同學一起被分配到國際貿易系(時稱三系)任教,三系第一次進了這麼多留校的年輕教師。不過,他們沒有直接上講台,而是進入師資班學習了三年。與師資班同一年,恢複高考的首屆研究生也進入學校。由于當時沒有在職研究生,因此學校不同意師資班的青年教師考研,擔心他們畢業後被分配到其他單位。但師資班與首屆研究生一起上課,教師和課程相同,連考試的題目也一樣。



左圖:北京對外貿易學院外貿經濟系師資班學員畢業合影。陸志芳(二排右一)和曹欣光(三排左二)被确定從事國際商法教學。1979年12月19日

右圖:1982年,曹欣光(左)與老同學、老同事高西慶。


師資班第二年選專業方向時,曹欣光覺得自己數字概念不強,排除了金融和國貿專業,銷售和行情是他比較感興趣的,法律屬于兩可之間。最後他服從系裡分配報了法律。機遇在到來之前是看不見影聞不到味的,更多的是平淡和枯燥。幹一行愛一行需要時間培養,當時有誰知道法律會有今天的發展呢?他慶幸無意間選了法律。

1980年,結束了師資班的學習,曹欣光和同學陸志芳一起走進國際貿易系國際商法研室任教。整個教研室隻是一個約 10 平米的小房間,加上他們倆一共5人,另外 3 人是沈達明、馮大同、趙宏勳。馮先生是主任,沈先生當時還沒正式調入法律教研室,一邊教法律,一邊在外語系(二系)帶法語研究生。

當時的貿院,外語類是四年制,專業類是五年制。作為專業課,法律課是本科生最後一年的必修課。曹欣光第一次上講台教的是恢複高考後的第一屆即77級英語專業本科生。

其後,他分别于 1984年和 1991 年到加拿大和美國學習,共達四五年。

他至今感謝貿大對他的培養,讓他在教書期間能兩次出國學習。說起教師職業他也是充滿感情:“有人适合投身商潮,有人适合做學問。我覺得自己本質上是做學問的人。我能在律師行當裡幹,坦率講是因為我比較幸運。第一個“幸運”是我入行早,我是複校後最早的一批學國際貿易和法律的人,那時中國其他高校還少有外貿或經濟法專業畢業生,人才匮乏;而且我大學畢業後‘文革’剛結束,從師資班到研究生再到出國學習,我系統學習了法律專業知識。再加上我這個人做事很認真,不管有多大困難也能堅持到底。”當教師時,他們這些早期開放時代的稀缺人才是經受了誘惑的。當時外貿公司的待遇和出國機會的誘惑很大。但他從 1978 年留校到 1993 年較多地轉向海問律師所的期間,有 15 年的時間在做全職教師,而且是認真負責地教學生,關心他們。因為他自感從 20 歲上大學就到了外貿學院,是受這個學校的教育成長起來的,對學校的感情很深,是帶着感情做事的。 

           

八十年代中後期,加拿大皇後大學台灣籍陳東壁教授(左二)來校訪問。曹欣光陪同沈達明先生(右二)、孫維炎校友(中)、石畏三副校長(左一)會見陳東壁教授。



海問之“問”——問才、問德、問良心


海問,是國内涉外業界創辦最早的律師事務所,最初主要從事證券方面的法律業務,創辦于 1992 年,是國家最早批準的北京首批 6 家合作制律師事務所之一。創辦者是曹欣光的老同學、好朋友高西慶。1993 年,曹欣光回國後也加盟其中。這期間,他一邊做着海問的創辦工作,一邊在校任課。這正是曹欣光事業的第二個“幸運”:趕上了高西慶創辦海問律師事務所的好時機。他說:“西慶對我各方面影響很大,他極聰明,知識面廣,看問題深入,有前瞻性。我從教學一線到加入海問,西慶是關鍵因素。“

從教師到律師,他感覺完全是兩種舞台。但也有着相似之處,都是一種“問與答”的性質。問什麼,答什麼,怎麼答所問。如果有人問曹欣光,你們成功的秘訣是什麼,他的回答很樸素:“持之以恒,就有收獲;急功近利,反倒适得其反。”



90 年代中期,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中)訪華期間,美國駐華使館邀請部分中國法律專家參加會見。右二為最高人民法院前審判委員會、咨詢委員會委員費宗袆先生,右一為貿大國際經濟法系主任馮大同教授,左二為中國證監會首席律師、發行部主任高西慶校友,左一為海問律所合作人曹欣光。


一個律師最大的資産或者賴以生存的資本隻有一個,那就是客戶。而吸引客戶的資本,一是靠能力,二是靠人格魅力。海問的成功在于,按規矩辦事,先做人,後賺錢,因此能夠留住最好的客戶——很多世界五百強的企業。海問為能做到中國最佳交易而驕傲。在這一點上,國外律師亦認為層次越高,路越好走。海問的年輕人,初期更多地來自兩大高校,一是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二是北京大學。曹欣光評價用人标準時說:“海問所主要接手涉外業務,因此對畢業生的英語要求比較高。專業知識在實踐中可以提高,英語就比較難。我校的優勢是法律之外掌握必備的英語、外貿。但除專業知識、能力外,我們看人還要考量他的悟性,也就是能否相對獨立做事,協助合夥人的程度及從複雜的法律案件中找出事實和法律争議點的能力;另外,就是做事是否認真。有了好的素質潛力,我們會着重培養他,給他提供實踐機會,一段時間後送他到國外深造。”

做一名職業律師應該具備這個職業的基本素質。但有時這種要求與社會現狀并不相容。曹欣光評價律師是個遺憾的行業:“因為法律是社會科學,受人的意識和社會發展環境的制約,我們會經常碰到各種偏離價值觀念的問題,但又無力變化它,而迎合它又違背我們的做人、做事及從業的标準。”他經常處于矛盾之中。此時的他更加感覺人的能力相對于強大的社會現狀是多麼弱小。他不屑于一些很适應這個環境,甚至如魚得水的人。所以,他堅定地認為:判斷一個人的成功,錢的多少肯定不是标準,一定要看這錢是怎麼得到的。

他認為,律師與醫生也有相似之處,醫學有内科外科。選擇争議解決領域還是非訴領域,與合夥人的性格相吻合。比如,有的律師長于訴訟業務,可以列入外科型,有的擅長于非訴業務,可以列入内科型。他認為:“公關能力非常重要,但客戶關系不能代替你自己做事,最好是在做事的基礎上公關。海問不屬于公關型的,我們比較看重做事。我個人就是這種偏好。而且在具體業務上,我比較願意做仲裁訴訟。海問不太宣傳自己,但社會知名度一年年提升,國外連續幾年評我們為中國最佳律師事務所及獲地區最佳獎。


從同學到搭檔


那些年,在律師界提到合夥人,不能不提到海問所的曹欣光和陸志芳。他們能“合夥”,源于他們同窗和同事的經曆,更因為他們是志同道合的朋友。這也是曹欣光的第三個“幸運”:在事業上有了個好搭擋。建立在緣、誼、信基礎上合夥人制,是商業社會經濟制度的一種類型,一般是律師、咨詢等靠高智力勞動行業采納的方式;由于是人的組合,因此基礎是合作者之間的相互信任,靠共同的理念維系,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命運,要求他們必須榮辱與共,同甘共苦。他倆的友情可以追溯到 20 世紀 70 年代中期他們在北京對外貿易學院的同學“緣分”。

大學時期,他倆分别屬于兩個班,接觸不太多;而真正“道合”的時間是留校在師資班二人共同選定了法律專業方向之後,接着就是一同在法律教研室乃至法律系任教。1993 年,曹開始一邊投入海問,一邊教書;陸則主要在校做法律系副主任,但他們又前後腳在母校讀博士,因此擁有了長長的相同事業軌迹。更可貴的是,他們共享了人間最可寶貴的、可遇不可求的——“情”:三十年的同學之緣。


左圖:1984年9月,陸志芳(右)在機場送老同學、老同事曹欣光(中)出國學習。

右圖:曹欣光在海問律所。2006年


曹欣光是這樣評價他的老搭檔的:“陸志芳非常聰明,他是一百分以外的學生,不是循規蹈矩的人,他做事有一種舉重若輕的氣魄,拿得起放得下,不在意别人說什麼;他的弱點可能是不夠細緻;我則是笨鳥先飛,以勤補拙,舉輕若重,很認真但可能會很累。我倆相輔相成,他粗我細,所以我們最終能走向同一個目标。遇到一些事,我們倆也會以不同的方式來處理,互補有時就表現在這裡。比如對他‘以我為中心’的性格,有的客戶接受不了,而我比較随和,起一個折中緩沖作用。他比較重情,與他打交道的人,可能分為兩個極端,要麼是哥兒們,要麼不喜歡。我則不然,基本都能成為較好的工作關系。”

在涉外律師行業内,知道他倆的都叫他們“老師”。曹欣光和陸志芳還有一點特别一緻,那就是念舊,他們都對母校有着深厚的感情,他們把最好的年華留在了母校,離開後感情上也不是一下轉過來的。每到馮大同教授逝世周年,他們都相約去給馮先生掃墓。他倆都有過相似的感言:“做人要有感恩之情,對國家、對母親都是這樣。在國外我聽人罵共産黨,看不起自己的國家。就對他們說:不能全盤否定,沒有共産黨你能出國嗎?我常說那句話:‘子不嫌母醜’,如果連自己都看不起自己,别人就更看不起你。我們非常關注母校的事,我們都希望母校和法學院越辦越好。”



作者:紫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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