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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活動

“金融審判實務課”第二課開講

2023315日,我校與北京金融法院合作開設的金融審判實務課程如期開課,于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甯遠樓 舉行。課程由北京金融法院審判第二庭法官助理方天皓擔任第二講主講人,澳门金莎院長助理王樂兵老師擔任主持人。

主講人方天皓法官畢業于清華大學,獲民商法學碩士學位。作為一名年輕的金融審判工作者,方法官根據他近年來金融審判實務經驗,将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為同學們生動地展現了金融法的前沿問題與價值導向。本次課程的主題為《金融案件裁判理念及熱點問題概要》,方法官着重于分享金融民商事案件的裁判理念,結合具體案件讨論法律如何在複雜的金融交易結構中得到有效的适用,為後續課程中具體金融領域問題的深入探讨進行了很好的引入與鋪墊。

方法官首先從金融裁判理念的重要性出發,以金融領域司法實踐中糾紛樣态對法律所設定模型的突破為角度,以四個典型案例充分揭示了裁判理念在沖突利益關系的法律适用中發揮的關鍵作用。如涉及金融機構與投資者之間涉及剛性兌付的裁判問題,雖然從民商事法律角度來看此類約定屬于意思自治的範疇,但因其會沖擊傳統的金融模式,可能導緻系統性風險。因此,目前司法傾向于将剛性兌付條款認定為無效,這并非基于傳統民商法與三段論推演,而是基于金融秩序維護的需要而做出的裁判理念選擇。而在自然人間委托理财合同中保底條款的效力認定上,理論和實踐中還存在不少争議,同樣面臨着裁判理念選擇的問題。再如保險公司股權代持的合法性問題,因涉及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涉及到衆多債權人的利益,為限制股權在不特定主體間的流轉脫離監管,為了維護正常監管秩序司法裁判也對于該種代持作出了特别的回應。同樣,司法裁判對出口信用保險業務賠付尺度控制或放開的抉擇不僅涉及個案的裁判結果,甚至可能影響到國家的戰略布局。總之,基于金融案件呈現出關系複雜、群體性強、風險外溢等總體特征,金融審判秉持的理念對于妥善處理金融糾紛、保障金融體制機制創新具有重大意義。金融審判的整體思路應當涵括司法服務國家金融戰略實施大局、尊重金融管理和交易規則、促進和維護金融創新、衡平保護金融機構和金融投資者、消費者權益,以及多元化解決金融糾紛等理念。
在具體理念方面,方法官着重介紹了當前司法實踐中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原則、理念和方法。當前我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存在立法層級不高、條款相對分散、保護力度不足、監管口徑不一等缺陷。當然,随着《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的施行,這些問題逐步得到重視與改善。但仍然有必要呼籲專門規則和措施的制定,以及通過金融機構信息披露義務的強化和适當性義務的引入,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理念在裁判中一以貫之。
接下來,方法官結合當前金融審判形勢介紹了近年來金融法治發展的整體特點及新問題。第一,金融法具有明顯的滞後性特征。這種滞後性不僅是法律保守性的彰顯,同時也是相對金融活動的不斷創新而言的。金融糾紛涉及新金融工具的出現,能體現市場的新變化,法律和政策都需要把握金融規律,決定是否監管、監管的方式與尺度。第二,金融法具有鮮明的政策導向性。金融市場是受到強規制的市場,監管機構和政策安排對金融市場的發展至關重要。因此,要重視傳統以及轉型過程中新興的監管關系,也要妥善解決監管政策與法治發展政策之間的沖突問題。第三,金融法基本理論的邏輯和體系具有顯著的制度依賴性,隻有掌握紮實民商法基礎才能遊刃有餘地處理金融糾紛。在處理複雜、結構化、嵌套的新興金融産品糾紛的時候,要進行解構,剖析出多層次的法律關系,對應到民事領域的一個個單元,從而找到糾紛的關鍵點和解決思路。第四,金融法具有創新、綠色、國際化、普惠性等價值理念上的顯著特征。要關注國際領域金融法的前沿知識,促進金融服務惠及貧困地區和弱勢群體,加快推進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制建設。
最後,方法官帶領我們大緻了解金融商事審判具體領域中的部分熱點問題。包括傳統金融業态中的“穿透式”審理理念、群體性證券糾紛的高效公正化解思路、金融機構破産重整與退出機制的完善、獨立保函止付申請的審查尺度等。方法官在課程中關于金融裁判理念的思路和經驗做法的分享為我們了解當前金融法治呈現出的問題、整體特點,以及進行理論上更好的拓展提供了有益的視角與方法。
“金融審判實務”課程是我校與北京金融法院協同共建、培養高端法治人才的重要舉措,是法學院創新型法律人才培養模式的有益探索,得到了學校領導和北京金融法院院領導的大力支持。未來,校、院雙方充分将發揮各自資源優勢,響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金融法治要求,共同緻力于金融法治的人才培養、學術研究和審判實踐。
附相關鍊接: 【澳门金莎】“金融審判實務課”第一課開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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