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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籍華人教授趙宏絢:我在貿大法律系的外教歲月


1985年春季的那個學期,中國正處在一個關鍵時期。我作為貿大的一名客座教授,來到當時稱為七系的法律系授課。這段經曆是我法律生涯中的一個轉折點-它開啟了我在中國從事律師業務的大門。

我們都知道,毛澤東、基辛格和尼克松的首腦會議引發了上世紀七十年代末中國具有曆史意義的開放政策,而鄧小平随後在八十年代初實行了農村經濟改革。作為一個在中國大陸有親戚的美籍華人,中國的這些發展對我來說并非隻有學術意義。我父親的老家在重慶,他是家裡唯一在二戰後走出國門的人。因為冷戰的緣故,他三十多年都不曾見過他的家人,我更是從未見過他們。



1985年冬,趙宏絢先生在貿大國際經濟法系(七系)任教期間,與校系領導和他的學生聯歡并為大家吹奏黑管。左起:七系副主任陸志芳老師、七系沈達明教授、王林生副校長、趙宏絢先生、研究生吳興光、七系主任馮大同教授、研究生潘琪。


我那時就讀于加州大學伯克利校區法學院,已察覺到中國的這些發展将會改變世界,并憧憬投身其中。1980年從法學院畢業時,我發誓要尋找一個與中國有關的法律事業。然而,當時中國與其他國家的國際商務往來十分稀少,與中國有關的法律業務同樣不多。那時幾乎見不到中國國内的律師。多數情況下,到中國投資的外國企業隻能從美國律師尋求法律建議。這些數量不多的美國律師會講 一些中文,并對當時中國已經頒布的為數不多的幾部法律有所了解。因此,我決定加入洛杉矶的一家大型律所-美邁斯律師事務所,先去學習如何成為一名優秀的律師,并等待中國商業的進一步發展。

與此同時,我需要重新學習漢語。雖然我的母語是漢語(在我們全家移民美國前,我在台灣生活到四歲),但來到美國後,我父母自然希望我盡快地掌握英 語,因此我的漢語大部分都忘記了。作為一名剛起步的律師,我當時的工作任務很重,但還是聘請了幾名在加州大學洛杉矶校區作訪問學者的貿大教授作為我的漢語老師。現在看來,很驚喜能請到貿大的著名經濟學學者薛榮久和沈毅傑相繼作為我的漢語老師。老師會一周一次或兩次在晚飯後來到我的公寓,教我用漢語進行閱讀和會話。那時的參考資料主要是《人民日報》和一些其它中文岀版物。

1984年,鄧小平作岀重要決定,宣布将經濟改革從農村擴展到城市。中國經濟改革從此開始加速。1984年春,我有幸作為一個法律代表團的成員,前往中國講授技術轉讓問題。這是我第一次來到中國。不久之後,卡特總統時期的前副國務卿克裡斯托弗領導的律所(即我所在的律所),以及前國務卿萬斯領導的盛信律所,共同組建了一個超過一百名成員的代表團來到中國,訪問了上海、大連和北京。代表團成員都是美國商界領袖和律師,讨論的題目是外國對中國的投資。作為首批此類代表團的成員之一,我在這次行程中擔任克裡斯托弗的主要助理人員,深刻地感受到這裡的改變意義非凡,因此我必須留在中國,才能明白這裡到底在發生什麼。為此我獲得律所的許可,停職一年來到中國教授法律。秋季學期在複旦大學授課,春季學期在貿大授課。

在那段時間,中國的法學教育還處于起步階段,尚未形成條理。隻有很少的國内教授擁有國際經驗或較好英語能力,而且大學的法學院也很小。我在複旦大學給一個班教授美國法。這個班裡的學員都是已經工作但想重回校園學習法律的學生。我在複旦的接待人是著名的董世忠教授,之前我在日内瓦求學的一年間就已經認識他了。我以親友的身份,住在上海烏魯木齊路一棟破舊老房子裡。這在當時并不普遍,因為外國人通常需要住在指定的國外專家住所。

結束在複旦的授課後,我在隆冬時節動身去了北京。當時是貿大國際經濟法系主任馮大同教授接待了我。那時的北京遠比今天冷,室外從西伯利亞刮來的刺骨寒風會穿透你所穿的任何衣服。我記得必須穿上長毛褲(以及和它相配的更大的外褲)才能使我在授課的教室裡抵禦寒冷。貿大給我的待遇十分優厚,為我提供在友誼賓館的食宿,以及每月近900元人民币的工資,比當時每月30元人民币的平均工人工資高岀很多。那時在北京高檔餐廳十人一桌的聚餐大約花費100元人民币,所以我的收入足以每個周末都和其他外國專家及偶爾請來的學生聚餐!

已經很難用語言來描述那時的中國與現在是多麼的不同。那時,北京的交通主要是公交車和自行車,小汽車很少。最高的建築是國際大廈(現代建築的一個奇迹!),市裡其它建築都很矮。污染的主要來源是人們用來取暖和做飯的燃煤。當時要想買到可口可樂,最好的地點之一是北京飯店的咖啡廳,那裡是外國學者的天堂。進口食品很少,水果和蔬菜的品種也很少。外國人使用人民币受到限制,因此我們被要求使用“外彙兌換券”。當時中國實行中央計劃經濟,購買某些商品時需要配額和票證。

那是一個極其令人興奮的年代,因為大家都意識到中國正在快速邁向現代化。那也是一個十分開放的年代,對外國事物的傳統懷疑讓位于對西方技術的渴求。學生們急着彌補不足,因為他們中的很多人年齡已經不小,并且在文化大革命時期未能得到學習機會。

在貿大,我給一個人數不多的法學研究生班講授美國法和合同法這兩門課程。美國法課程主要是對美國法律體系的概述,包括政府結構、普通法和其它基礎知識。在合同法課程中,我會通過不同類型的合同樣闆,向學生講解合同如何使用。我認為貿大之所以沒有讓我給本科生授課,是因為隻有這個研究生班有着極好的英語基礎。盡管班級很小,但學生們都非常聰明,後來在法律領域都各有建樹。我在之後多年也仍與其中一些學生保持着聯系。


趙宏絢教授近照


在貿大的教學結束之後,我回到洛杉矶繼續做律師,但不久之後克裡斯托弗為我安排了新工作。日本當時正在成為世界經濟的強大力量,美邁斯律所希望在東京成立辦公室。因為那時中國的商業規模仍很小,而日本距離中國也不算遠, 因此我同意去日本并在東京工作了五年。但這期間我仍不停地遊說律所開展中國業務。最終,1994年律所同意在中國成立辦公室,并且不是一個,而是兩個,地點分别在上海和香港。因此,我們全家動身去了上海并在那裡開發業務。這就是我的法律生涯和美邁斯中國業務的形成經過。在那之後的法律生涯中,我的重心 一直是中國和亞洲的法律業務。

作者:貿大國際經濟法系美籍華人教師 趙宏絢


(趙宏絢,美籍華人律師, 1985年在貿大國際經濟法系任教一個學期,後為美國美邁斯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退休後從事投資工作至今。本文原文為英文,由研究生同學譯為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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